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部委将制定小三定方案 大部...
·最高法公布3起毒品犯罪案审...
·工信部或于30日挂牌 增设...
·循环经济法草案删除水电气累...
·教育部拟修订师德规范 首次...
·监狱体制改革在我国全面展开
·中国禁毒立法近六十年风雨历...
·我国禁毒人民战争重拳出击 ...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06...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
 
 — 新法速递 ———————
·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宁波市福利企业年审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青海省节能建筑评价认定管理...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哈尔滨出台新办法 产权证不再是房屋归属最终凭证
      来源:新华网  梁冬   2008年06月30日 08时4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房屋登记”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管理部门获悉,为充分保障购房人的权利,自7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实行《房屋登记办法》,今后,哈尔滨市民购买房子不仅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还需办理房屋登记。因为按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将不再是哈尔滨市民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当房产证与登记簿不一致时,必须以登记簿为准。

  即将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强调了房屋登记的效力。《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购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还必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或使用了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办法》还首次赋予了购房人预告登记所购房屋的权利,规定购房人为了保全一项请求权可以对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从而有效防止了开发商一房多售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购房人的利益。以往,购房人在与开发商订立预售合同后,只享有合同法上的请求权,该项权利没有排他的效力,所以购房人无法防止开发商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卖给他人,而只能在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赔偿,无法获得指定的房屋。而房屋预告登记制度实行后,只要购房人办理了预告登记,开发商违背预告登记内容的处分行为将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施行 囤地开发商或崩盘?
·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暂行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房屋登记拟有新规 避免“一女嫁二夫”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部公布《房屋登记办法》
·我国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房屋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