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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7月20日起在部分机场实施特别检查措施
      来源:新华社  林红梅、万一   2008年07月08日 14时1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机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特别检查”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7月20日起在部分机场实施特别检查措施

  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中国民用航空局7日发布通告,决定自7月20日起,在国内部分机场实施特别检查工作措施。

  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根据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在北京首都、上海虹桥、上海浦东、青岛、天津、沈阳、秦皇岛、石家庄、太原、济南、杭州、南京、合肥、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大连机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机场、西藏自治区内机场,实施特别检查工作措施。

  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国民航局要求进入上述机场的人员应当在机场候机楼入口处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凡旅客违规携带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因此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旅客自负。

  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乘机旅客,尽量提前到达机场,接受检查,以免延误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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